繁體
登录
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一)已经具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二)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 (三)5-6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申请书。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0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
不收费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巩义市社会保险中心,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0371-69580110
0371-69580222
(一)填写《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二)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还需提供工伤职工首次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多人一票的批量申报鉴定费)。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