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1.因工伤发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有生活护理费的;2.经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可申领伤残津贴;3.经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一至十级伤残职工,可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周一至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一、固话咨询:0371—69580222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1、工伤认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书
3、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定期待遇)
4、劳动能力鉴定发票
5、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