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一)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死亡; (二)认定工伤后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 (三)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四)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供养亲属; (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造成下落不明被认定为工亡的、职工被法院宣告死亡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申请。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0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收费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巩义市社会保险中心,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0371-69580110
0371-69580222

申请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提供:

1.《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

2.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关系的佐证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公证书等);

3.《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承诺书》;

4.供养亲属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