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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接受治疗的,社保经办机构停止支付工伤待遇。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0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收费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巩义市社会保险中心,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0371-69580110
0371-69580222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停(续)发业务办理表》、《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并提供:(一)对服刑完毕要提交服刑完毕证明;(二)提供生存证明等有关材料;(三)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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