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一)参保职工跨省就业,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二)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的,凭户口簿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三)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0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收费
工作日(1日-25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巩义市社会保险中心,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0371-69580113
0371-69580222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三)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