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审批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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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51200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德赛尔陶粒有限公司 | 年产20万吨压裂支撑剂灾后重建和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郑州容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巩义市大峪沟镇杨里村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大峪沟镇杨里村,为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产品和规模:20万吨压裂支撑剂。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磨粉-造粒-筛分-烧结-分级筛分-成品。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1、废水。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2、废气。上料、破碎、球磨、选粉、造粒、滚筒筛等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管道收集、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废气经(SNCR脱硝+重力除尘+SCR脱硝)+覆膜滤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由33米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管道收集、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6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催化剂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