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县级
2023-01-19 2023-01-19
关于排污许可证新申请、注销名单的公告

一、新申请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经审查,现将我局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河南艾锐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91410181MA9G1Q1U6F001P

2023-01-16至2028-01-15

2

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1410181MA9JYEG22U001P

2023-01-16至2028-01-15

3

河南中力明新材料有限公司

91410181MA9GFKFY8G001U

2023-01-16至2028-01-15

二、注销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三)应当注销的其它情形。现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对以下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序号

企业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注销原因

1

巩义市永兴生化材料有限公司

914101817286550859001U

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