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审批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公示期为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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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51200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年修复36万个工字轮自动喷粉线项目 | 巩义市站街镇莲山路6号 | 河南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1300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产品及内容:年修复36万个工字轮自动喷粉线。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烧结-抛丸-脱砂-整形-喷粉-固化-冷却-人工装线卡-检验-入库。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 废气。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自带燃烧装置燃烧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机抛丸过程为密闭,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自动喷粉机下方设有集气设施,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炉下方设有集气设施,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危废暂存间废气共同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烧结后涂膜、废抛丸砂收集后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滤筒、废UV灯管由厂家直接更换带走,不在院内暂存;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