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县级
2022-03-18 2022-03-18
关于2022年3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公示期为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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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巩义市永安街道办巩义市相济装配构件有限公司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 沥清冷补料再生骨料设备: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振动筛1台,粉料仓1 个;建筑及道路混凝土再生骨料设备: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除铁器1台,反击破1 台,振动筛5台,粉料仓1 个;预制件设备:配料仓4个,粉料仓3个,搅拌机1台,压制机1台,模板机2台,螺旋输送机1台。 供水方式:由巩义市芝田供水管网供给。 供电方式:由巩义市芝田供电管网供给。采取的主要措施: 1、废气。沥青冷补料和建筑及道路混凝土再生骨料:上料工序采用三面围挡顶吸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鄂破采用地下安装+集气风管+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筛分、反击破工序采用密闭+集气风管+袋式除尘器处理,石粉仓采用仓顶滤芯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预制构件:配料仓采用三面围挡顶吸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搅拌工序采用密闭+集气风管+袋式除尘器处理,各原料仓采用仓顶滤芯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制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2年产5万吨新型材料项目巩义市竹林镇巩义市红旗炉料有限公司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 压球机2台,MVR蒸发器4台,蒸汽发生器2台,压滤机12台,离心机4台,加热釜8台,风干房2座。采取的主要措施:1、废气。上料工序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搅拌混合工序废气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采用低碳燃烧措施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竹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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