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传 真:0371-64351764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104号 邮 编:451200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人民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0千米低烟无卤防火环保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37号 | 2022.5.31 |
2 | 关于郑州炬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38号 | 2022.5.31 |
3 | 关于巩义市东耀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立方米多层板/胶合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39号 | 2022.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