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2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传 真:0371-64351764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104号 邮 编:451200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河南彩德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52号 | 2022.8.8 |
2 | 关于巩义市河动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城市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53号 | 2022.8.8 |
3 | 关于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绿色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54号 | 2022.8.8 |
4 | 关于郑州立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UV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 巩义环建告审〔2022〕5号 | 2022.8.11 |
5 | 关于河南浩昌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微细铜丝、铜合金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 巩义环建告审〔2022〕6号 | 2022.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