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传 真:0371-64351764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104号 邮 编:451200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巩义市庆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浇注料、5万吨耐磨预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56号 | 2022.8.30 |
2 | 关于河南鹏铝幕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铸轧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57号 | 2022.8.30 |
3 | 关于河南山立建材灾后恢复重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58号 | 2022.8.30 |
4 | 关于巩义市干沟富恒电线厂年产5000千米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 巩义环建告审〔2022〕7号 | 2022.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