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县级
2022-12-02 2022-12-02
关于排污许可证新申请、注销名单的公告

一、新申请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经审查,现将我局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河南国鑫鼎矿业有限公司

91410181MA9M3HN37T001Q

2022-12-01至2027-11-30

2

河南中强铝业有限公司

91410181MA44C6E92F001Q

2022-12-01至2027-11-30

二、注销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三)应当注销的其它情形。现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对以下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序号

企业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注销原因

1

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满堂红开采分公司

914101813583769779001W

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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