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传 真:0371-64351764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104号 邮 编:451200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巩义市天荣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吨石墨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70号 | 2022.12.28 |
2 | 关于河南升祥辉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张铝板木质包装材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71号 | 2022.12.28 |
3 | 关于河南郑网电缆有限公司年产70万千米电线、10万千米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72号 | 2022.12.28 |
4 | 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千米超精细金刚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巩义环建审〔2022〕73号 | 2022.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