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审批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0371—643883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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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51200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500kV开关站工程 | 河南巩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巩义市北山口镇 |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新建地下主变洞内500kV主变压器4台,单台额定容量为360MVA,主变地下布置;地下主变至开关站采用平洞方式出线2回,电缆路径长度约为 1300m;新建500kV地面开关站,采用GIS户内布置。 | 1.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优化高噪声机械布置,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工程措施降噪,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附近时要求限速、禁鸣,夜间和午休时间停止非必要的高噪声设备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2.废水。施工期的各类生产废水(砂石加工生产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洞室排水)和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回用;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废水等排入河道。 3.废气。优化施工工艺、施工区洒水降尘、密闭车辆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砂石破碎及筛分工序采取“喷雾湿法”、混凝土生产系统安装除尘设备并全封闭作业,场区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纳入地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后,送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运行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柴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外运处置。 5.生态环境:优化工程布局,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适时开展生态回复工作,及时对损毁的林地、植被进行恢复。 6.电磁环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环境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 建设单位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与河南日报进行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并在距离本工程较近的东涉村与北庄村张贴信息公告,截止目前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