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审批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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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宏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0.1万平方米碳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和11.9万平方米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巩义市新中镇工业园区新米路90号 | 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新中镇医疗器械生物科技小微企业园,新建项目,租用巩义市新中华源橡胶现有厂房3000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0.1万平方米碳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和11.9万平方米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主要工艺:原料—混料—涂刷胶衣—铺设纤维—真空注射—常温固化—二次固化—切割、打磨—检验—成品。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 废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废气:车间设置切割间和打磨间并保持负压;拉挤生产线末端切割机、打磨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设置有密闭的涂刷胶衣间、真空注入和混料间、烘房二次密闭间并保持负压状态;拉挤车间混料、浸胶和固化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液压机侧方设置集气罩;危废暂存间连接集气管道并保持负压,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引至“UV光氧催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碳纤布边角料、废玻璃纤维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滤袋收集后定期外售;废SMC边角料、废碳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和玻璃钢边角料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粉尘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含脱模剂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