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污许可证新申请、重新申请名单的公告
一、新申请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经审查,现将我局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河南阳之光幕墙有限公司 | 91410181MA455TTT7H001Q | 2023-11-16至2028-11-15 |
2 | 巩义市合立鑫铝业有限公司 | 91410181MA9GW7QQXC001P | 2023-11-20至2028-11-19 |
3 | 巩义市舜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410181MA9EYETK8E001X | 2023-11-21至2028-11-20 |
二、重新申请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经审查,现将我局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巩义市鑫焱石墨电极有限公司 | 91410181MA45030M7U001V | 2023-07-07至2028-07-06 |
2 | 河南银河铝业有限公司 | 91410181MA3X5FH76O001U | 2023-11-16至2028-11-15 |
3 | 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1410181MA3X73BL0H001W | 2023-07-08至2028-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