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县级
2024-06-26 2024-06-28
关于注销郑州同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净水材料项目环评审批批复的公告

郑州同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净水材料项目位于巩义市芝田镇羽林庄村,法定代表人:周宏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12月27日经巩义市环境保护局(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审批,批复文号:巩环〔2011〕181号。并于2012年12月20日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批复文号:巩环验2012—066号。因市场及企业自身原因,郑州同鑫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注销该项目的环评及验收手续。

据此,我局同意注销郑州同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净水材料项目的环评及验收手续。同时,该项目的环评及验收手续等文件即日起作废。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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