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县级
2024-12-06 2024-12-06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关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1-64388316     

传    真:0371-6435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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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河南郑州巩义和平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巩义环辐审〔2024〕3号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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