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2日(3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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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巩义市人民医院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应用项目 | 巩义市香玉路16号巩义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二楼介入科 | 巩义市人民医院 | 河南普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内容:新增DSA装置1台,型号OptimaCL323i,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 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X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放射性污染源主要为X射线 ,非放射性污染源主要为微量臭氧和氮氧化物。 污染防治措施:1.机房采取相应的屏蔽防护措施和动力排风装置。2.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3.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4.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5.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