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审批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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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51200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策鸿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郑州策鸿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硅橡胶项目 | 巩义市站街镇胡坡村( 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 | 河南绿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巩义市站街镇胡坡村,为新建项目,占地400平方米,生产工艺流程:上料—烘干—混合搅拌—研磨—检验—包装;本项目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50吨硅橡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 |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冷却系统排水和蒸汽冷凝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废气:真空泵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旋风收集器+冷凝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加料粉尘经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加热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措施; 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UV灯管外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油和废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