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县级
2022-08-18 2022-08-19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豫0181环查(扣)延字〔2022〕2 号

河南正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我局于2022年7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现场检查时发现,河南正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设熔炼炉2台、静置炉1台、布袋 除尘器1台、回转冷却炉2台、筛分传送设备1套、模具28个。 生产车间内存放有不同规格铝灰渣390包,约450吨;存放金属锭284块,约85吨。对生产设备检查时,熔炼炉、模具均有100℃以上的温度。 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 0181 环查(扣)字 〔2022〕3 号)。因公安部门正在调查处理,需延长查封期限 ,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研究决定,现依法决定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延长时间从2022年8月21日起至2022年9月19日止)。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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