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 县级
2023-01-02 2023-01-02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巩义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

一、申请条件(申请家庭同时符合):

1、 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满3年(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引进人员不受年限限制);

2、 在巩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房产;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含);

4、 单身人员申请时需年满28周岁(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引进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5、 申请对象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请:

1、购买过经适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

2、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等公有住房的;

3、签订购房合同并经网签备案的所有类型房产的;

4、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超过10万元的;

5、购有价值超过8万元(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的非营运车辆或2辆(含)以上营运车辆的;

6、计入“征信黑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计入住房保障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严重失信人员”的;

7、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注解:

①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②人才引进人员:在巩义市政府引入的人才名单之内。

③巩义市低保标准:750元/月,750*5=3750元。

④其他未尽事宜以《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办〔2020〕55号)、《巩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巩房〔2021〕34号)文件规定为准。

巩义市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条件

(非巩义户籍)

一、申请条件(申请家庭同时符合):

1、持有《巩义市居住证》;

2、在巩义市稳定就业,正常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养老保险24个月以上(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引进人员不受缴纳时限限制);

3、在巩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含);

5、单身人员申请时需年满28周岁(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引进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6、申请对象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请:

1、购买过经适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

2、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等公有住房的;

3、签订购房合同并经网签备案的所有类型房产的;

4、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超过10万元的;

5、购有价值超过8万元(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的非营运车辆或2辆(含)以上营运车辆的;

6、计入“征信黑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计入住房保障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严重失信人员”的;

7、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注解:

①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②人才引进人员:在巩义市政府引入的人才名单之内。

③巩义市低保标准:750元/月,750*5=3750元。

④其他未尽事宜以《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办〔2020〕55号)、《巩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巩房〔2021〕34号)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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