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巩义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编制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地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行规〔2023〕4号)要求,结合巩义市实际,就做好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上述方案。
主要目标及内容: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补助对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补助标准: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结合巩义市实际,C 级危房维修加固18000 元以内、D 级危房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不高于50000 元。
改造流程: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镇(街道)审核、市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对象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