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图纸技术设计材料(容缺后补)
(二)营业执照(必要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要件)
(四)城市道路掘动申请表(必要件)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要件)
(六)城市道路占用费缴纳证明(必要件)
1.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工作人员通过综合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3.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审查;
4.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