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市政设施情况登记表;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A表);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B表);
大型施工项目施工图纸材料;
营业执照;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现场勘查意见;
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核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工作人员通过综合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3.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审查;
4.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