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立项批复、红线图;
规划部门关于排水管位迁移书面意见;
营业执照;
建筑物与市政排水设施平面图、剖面图及技术参数;
重大改建项目方案;
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申请表。
1.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工作人员通过综合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3.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审查;
4.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