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巩义市2023年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粮油类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的、提供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0万亩次/年以上的、拥有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的、绿色高效品种技术集成与示范效果显著的以及年农产品加工量达到800吨以上的农民合作社。
(一)农业优良品种、适用技术的研发、引进、试验与推广。(二)购置农产品加工、整理、储存、保鲜、运销等生产备。(三)开展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四)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农产品品牌,市场信息等服务,建设营销网络,举办产品推介活动。
25万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郑农〔2023〕97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郑财预〔2023〕288号)
0371-69589782
巩义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科
2023年8月7日前
0371-69589782
0371-69589782,巩义市嵩山路120号

申报项目原则上近三年实施过本项目的不再接受申报。

(一)项目申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并附符合要求的实施方案,经镇级审核后,向市农委提出申请。

(二)项目审核。市农委对上报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审核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三)项目批复。市农委对项目进行批复,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备。

(一)项目申报主体须具有法人资格,项目申报时需提供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开户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上报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项目申报主体财务管理要规范,收支记录清晰,提供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以前承担财政补贴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如未承担过出具未承担过财政补贴项目的情况说明。

(二)项目实行实施主体承诺制,项目实施单位法人必须承诺切实履行环保、土地、规划等部门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同时,工程类项目必须有土地、规划、环保以及相关部门出具项目建设相应的审查意见。

(三)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文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和项目实施方案胶装合订本一式三份,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供项目实施前的地形地貌等现状条件相关影像资料,同时附上项目实施地的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等。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