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郑农〔2023〕97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郑财预〔2023〕288号)文件要求,拨付我市财政资金25万元,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自主申报、镇级审核、实地查看、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我市支持3家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来实施该项目,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巩义市稽含园菊花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一个长8米、宽4米、高3米,大约96m³的冷库,投资金额10.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万元;
二、巩义市春兴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一个宽6米、长7.5米、高2.5米,面积112.5m³的保鲜库,投资金额10.0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万元;
三、巩义市常青种植专业合作社机购置农哈哈小麦播种机1台、玉米播种机1台、800升撒肥机1台、1.6米旋耕机1台、35马力履带式果园管理机1台,投资5.4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万元。
以上内容公示期为5天(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6日),如有异议,请与巩义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联系。
联系电话:69589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