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出生入户情况调查函(未入户的需提供)
3.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审原件,留复印件)
4.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的报纸原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信息到市级及以上报社登报声明,声明格式为: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为***的姓名为***,性别**,*年*月*日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作废,特此声明)
5.盖章的原签发记录存根及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或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盖章的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
未办理入户手续前申请补发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已办理入户手续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6.提供新生儿母亲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1.申请人提交办理相关资料——2.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审核——3.审核无误后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