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巩义市应急管理局接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线索,对辖区内钢材市场部分商户使用氩气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张某某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钢材市场内部分商户销售氩气。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巩义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张某某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8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
2024年4月16日,巩义市应急管理局接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线索,对辖区内钢材市场部分商户使用氩气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张某某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钢材市场内部分商户销售氩气。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巩义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张某某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8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