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宣传教育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巩义市持续在全市开展典型案例、重大隐患公开曝光活动。现对近期2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1: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巩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河南某电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处理结果】河南某电缆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巩义市应急管理局对河南某电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烟花爆竹专营中心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巩义市应急管理局接到巩义市公安局反映,在巩义市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仓库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调查,巩义市某烟花爆竹专营中心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巩义市某烟花爆竹专营中心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巩义市应急管理局对巩义市某烟花爆竹专营中心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