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改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纳,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省、郑州市安排部署,2024年我市烟花爆竹由禁止改为限放,并印发了《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巩政办〔2024〕1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巩政通〔2024〕1号),明确了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要求,限定了燃放时间、燃放地点和燃放品种。
二、为能满足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热切期盼和保障燃放安全,我市成立了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专班,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社治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生态环境巩义分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宣传教育、环境保护、打非治违、应急处置等方面又做出了安排部署。
三、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科学布置、合理规划、有序经营、安全燃放的原则,制定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工作方案,让市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