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
2026-04-03 2026-04-03
巩义市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郑州市关于财政衔接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扎实推进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郑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积极开展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的重要举措,扎实有序推进重点帮扶群体就业增收、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扶持重点帮扶群众。严格落实“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资金安排优先保障重点帮扶群体生产、生活需求,持续改善与重点帮扶群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大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坚持项目引领,综合考虑镇、村资源禀赋和经济条件等,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农村优势特色产业。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扶持的经营性产业项目,都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产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

(三)整体布局统筹推进。积极将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融入全市整体工作布局,统筹整合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新型村集体经济、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等工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项目谋划

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在谋划实施过程中突出两个重点,把握四个优先。两个重点即:突出乡村产业发展,突出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四个优先即:一是联农带农作用大的项目优先;二是小微企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优先;三是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优先;四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种养殖等农业产业化项目优先。

四、资金使用要求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预计全年资金规模约9000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资金约3375万元,郑州市财政资金约5125万元,巩义市财政资金500万元。

(二)资金使用占比要求。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要求,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不低于60%;其他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产业投资占比,根据后续出台的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使用。

(三)项目选取总体原则。坚持项目库选项原则,根据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在各镇(街道)申报的项目基础上,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与各申报单位充分讨论并实地查看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批复实施。

五、项目建设重点

(一)基础设施项目

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薄弱村村组道路、饮水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提升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产业项目

持续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助推小微企业园发展。集中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园建设,今年重点投向河洛镇神北村小微企业园等,通过配套建设标准化厂房吸引企业入驻,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帮扶资金项目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检查督察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及时研究和安排衔接资金项目工作,并抓好落实,确保项目建设圆满完成。

(二)严格申报程序。每个项目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按照村级申报、镇级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市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入库,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予以批复。

(三)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收益分配公示公开制。逐级按要求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项目属地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做好项目前期地质(文物)勘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设计方案会审、图纸审查和项目用地、规划、建设手续办理以及施工期间的项目实施推进、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安全巡查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做好项目调度、管理、指导,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巡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村级项目监督人员要通过参与施工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三是落实项目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各镇(街道)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镇级自收,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验收合格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市级复验。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为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顺利推进,严禁利用虚假项目套取资金,严禁私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造成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出现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注重项目管护。项目建成移交后,镇(街道)、村要及时做好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后期管护制度,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人,建立管护台账,及时排查项目资产状况、安全隐患等,做好灾害防范,定期做好项目日常管护工作,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行业规范,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好项目后期质量、安全等监测、检测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安全运维;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产业项目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手续办理工作,监督、指导租赁方办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确保租赁方安全、合法、规范生产经营。

(五)加强收益监管。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产业项目收益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各镇(街道)要加强对镇级、村级收益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收益资金分配使用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处,确保收益资金使用规范。镇(街道)、村要分别建立收益资金管理使用台账,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审计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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