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我镇乡村振兴,促进 农村产业发展壮大,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芝田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第二批)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改善群众出 行及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项目地乡村振兴步伐。
二、项目名称及地点
2023年巩义市芝田镇费窑村村组道路项目位于芝田镇费窑村。
2023年巩义市芝田镇寨沟村村组道路项目位于芝田镇寨沟村。
2023年巩义市芝田镇蔡庄村饮水项目位于芝田镇蔡庄村。
三、组织实施
巩义市芝田镇人民政府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市乡村振兴部门作为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四、 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 法》(豫财农综〔2021〕9号)及郑州市、巩义市有关文件要求,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不得超范围列支。
五、 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
( 一)建设内容:共实施项目3项。 (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总投资136.9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36.93万元,村级自筹0万元。 (详见附表)。
六、 预期效益分析
( 一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改善项目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改善群众出行及生产生活条件,为群众增收奠定基础。
(三)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有效改善当地群众 的出行条件,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安全,村庄环境和自然环境更加美丽、和谐。
七、项目实施流程
( 一 )项目设计。芝田镇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的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并编制设计图纸。
(二)编制项目预算。芝田镇委托有资质的预算编制单位 根据设计图纸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预算资料。编制的项目投资预算财政投资额不得高于项目批复金额。
(三)编制实施方案。芝田镇根据设计、预算确定的建设 内容、投资金额,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绩效目标、实施流程等。
(四)项目批复。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报中共巩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无误后立项批复。
(五)预算审核。项目设计、投资预算编制完成后,芝田镇要将设计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报市财政局 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审核。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成后出具项目预算审核价。
(六)项目招标。 芝田镇根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的项目审核价,最终确定招标控制价,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招投标法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
( 七 ) 签 订 合 同。项目完成招标后,芝田镇要在中标通知 发放之日2天内,及时与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并将施工合同 在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备案。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企业要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指定银行缴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建成结算评审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存为项目质保金,在验收
合格满一年,经复验合格后将质保金拨付给施工企业。
(八)组织施工。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企业要及时向镇 政府提交开工报告,经镇政府批准后开始施工,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启动资金。
(九)项目监理。项目开工后,由市乡村振兴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十)项目验收报账。项目完工后,镇政府要组织镇财政、 纪检、乡村振兴等部门与项目村、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对项 目进行竣工验收。镇级验收完成后,市乡村振兴部门委托第三 方验收机构对项目进行复验,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 镇政府及时向市乡村振兴部门提交有关资金拨付资料,经市乡村振兴中心审核无误后,送市财政局复核并拨付资金。
(十 一 )项目变更。实行项目变更批复制度,施工期间, 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如果出现因设计漏项、不可预 测因素,或者有更合理的施工方案等情况,确需变更项目建设 内容的,首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邀请设计、监理、项 目镇村等人员到现场勘察确认,签订现场签证单。对于只涉及 部分工程量调整,不追加预算的变更,需由项目村镇向项目审 批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对于需要追加预 算的变更,除需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外,还需报市政府审签。 项目变更请示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复后,同时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十二)结算评审。项目竣工验收后,镇政府要及时组织 进行评审结算。单个标段报审结算1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由镇 自行组织有资质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单个标段报审结算100万 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由评审中心负责结算审核。结算评审 后,工程款拨付至评审价的97%。剩余3%工程款作为质保金(有 自筹的,3%质保金可预留在自筹资金里;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的, 由镇、乡村振兴部门监督施工方将质保金存至指定银行账户后 可按结算评审结果全额拨付),在竣工验收满一年,镇复验合格后,再拨付到施工单位。
八、 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施工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签订工程施工合 同,并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合同签订7日内,施工方向镇政 府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复后进场开工。施工方进场开工后,可 以提出资金申请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拨付30%启动资金。2日 内没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或合同签订一个月后仍未开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施工期间,施工方需积极配合项目所在镇政府、村 的指导,服从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并及时妥善保存有关施工情 况视频、图片、材料等,以备后期检查验收。施工方不得私自 更改项目建设内容,如有私自更改行为且验收不合格,财政资金将不予拨付,承建单位将承担所有违约损失和责任。
(三)项目施工期限9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施工期间,施工方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按时
完工。由于施工方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影响项目建设进 度的,根据合同约定,每日扣除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扣 除完毕仍未完工的,取消施工方承建资格,不再拨付剩余资金,并根据情况追究施工方责任。
九、 保障措施
( 一)切实加强领导。将项目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 立定期例会制度、检查督察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及时研究和安排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圆满完成。
(二)引导群众参与。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保障农民群众 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让群众真正体会到自己既是受益的主体又是参与的主体。
(三)严格项目监管。一是坚持资金项目公示制。在镇、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二是 坚持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村级项目监督人员要通过参与 施工质量监督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等过程,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认 真履行施工合同;项目属地镇政府履行主体职责,负责对项目 施工期间的项目推进、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市乡村振兴服务 中心负责项目监督、管理、指导,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 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三 是建立项目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镇政府组织验收小组对项 目进行镇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第三方进行市级复验,严格把 控项目建设质量。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为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顺利推进,严禁利用虚假项目套取资金,严禁私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造成 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出现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项目管护。项目建成移交后,镇、村要及时做 好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建立项目 后期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明确管护 责任人,建立管护台账,及时排查项目运行、使用情况,做好项目日常运维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巩义市芝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