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情况,现将巩义市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财政衔接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6号)文件精神,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中央、省级划拨资金2658万元。根据本年度资金不低于上年度总投入原则,现将2025年14600万元计划情况进行公示。
二、项目安排计划
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重点支持五个方面项目建设:一是带贫作用大、带贫人数多的产业类项目;二是农产品加工、预制食品等农业产业化项目;三是能够落地到小微企业园的标准化厂房项目;四是脱贫村项目;五是软弱涣散村项目。
三、实施地点
米河镇、新中镇、小关镇、竹林镇、大峪沟镇、河洛镇、站街镇、康店镇、北山口、西村镇、芝田镇、回郭镇、鲁庄镇、夹津口镇、涉村镇等15个乡镇。
四、建设内容
一是持续加强含42个脱贫村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农场产业发展。三是进一步补齐全市软弱涣散村村组道路、饮水、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短板。
五、建设期限
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12月20日前项目全部完工、根据项目结算评审金额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六、招标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工作。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详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郑州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7185453
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监督电话
0371—64353549 1383856164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