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巩义市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7)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巩义市2021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考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做好衔接资金绩效考评自评工作,我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绩效考评自评工作,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要求,结合年度项目计划,通过实地核查项目、查账目,进村入户等方式,对全市衔接资金绩效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
强化考评力度,全面考核乡镇
由市财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组成绩效考评组,结合年度工作,对各镇(街道)2021年度实施的衔接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考评,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公告公示、项目效益发挥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为全市财政衔接资金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我们对2021年以来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内容包括资金保障、项目管理、使用成效和工作评价等方面进行逐项对照,自评得分91.2分。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二是7月、10月支出进度未达到全省平均进度; 三是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衔接资金合计用于产业的比例虽达到50%以上,但低于上年度。
(一)资金保障
2021年巩义市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49万元,其中:中省资金为2920万元,郑州市市级资金6721万元,本级资金为3908万元。
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衔接资金2920万元,其中: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958万元(豫财农综〔2020〕40号);关于下达 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1516万元(豫财农综〔2020〕10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446万元(豫财农综〔2021〕26号)。
郑州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衔接资金6721万元,其中: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4320万元(郑财预〔2021〕75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第一批)的通知77万元(郑财预〔2021〕76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240万元(郑财预〔2021〕55号);关于下达第二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的通知2000万元(郑财预〔2021〕183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的通知36万元(郑财预〔2021〕184号);关于下达2021年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的通知48万元(郑财预〔2021〕56号)。
巩义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衔接资金3908万元(巩财预〔2021〕20号),其中:年初预算安排3708万元(产业项目21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762万元、自主创业奖补50万元、市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万元、市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96万元),追加预算安排200万元。
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衔接资金比2020年增加96万元,增幅2.52%。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2021年3月,我市按照《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经过村申报、镇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市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等程序建立项目库。重点围绕支持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谋划项目,将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纳入项目库。进一步提高产业衔接资金占比,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占项目库规模总额的50%以上。2021年9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乡振〔2021〕11号)、《郑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郑乡振〔2021〕1号)精神,我市对2021年项目库进行了调整,将项目库名称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并将受7月20日特大暴雨灾害受损的扶贫项目修复纳入项目库。2021年共入库项目359个,投资规模4.5亿元。
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重点围绕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情况、事后评价情况等开展绩效管理。2021年我市严格按照村申报、镇把关、市审核立项的基本程序,科学规划,乡村振兴、财政、水利、交通等部门对项目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审论证,共投入衔接资金13549万元,确定实施164个项目,项目完工率100%。项目实施后,解决了群众出行困难,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实施产业化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相关村的村组道路条件、生态环境得到提升,居民饮用安全水、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得到大幅度改善,社会公益事业水平明显提高,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大为改观。
一是明确绩效目标。加强对年度实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的审核管理,用以考量业绩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包括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支出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方案中均编制了指向明确、实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组织专项会议,行业主管部门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合规性、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审核。绩效目标有批复,有公开,绩效目标调整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是开展跟踪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对绩效目标进行了跟踪监控,特别是今年7月份我们对项目进行绩效运行监控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动态项目跟踪、数据抽查、系统检测和序时情况反映等方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三是进行事后评价。2021年底项目完成后我们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3.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县级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按照财政扶贫资金和衔接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工作相关要求,《巩义市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巩财〔2021〕76号)等攻坚期和衔接期相关文件,严格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建立市、镇、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
建立市级公示平台,在巩义市政府信息网http://www.gongyishi.gov.cn/portal/index.htm设立精准扶贫信息专栏,按照要求将衔接资金分配结果、精准安排使用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项目库、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受理方式和结果均在巩义市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等重要信息及时对外公开进行发布公示。市财政局在巩义市财政局公众网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gongyishi.gov.cn/caizhengju/index.htm)对2021年度衔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是乡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在各镇、村两级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公示专栏,将所有到村到户项目(基础设施、技能培训、产业扶持等)进行公示公告。要求镇、村对2020年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计划完成情况、2020-2021年项目库等在衔接期公示专栏内进行长期公示。项目实施单位在衔接项目开工建设后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地点、实施期限等重要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4.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我市所有衔接资金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和市级监管机制,各镇(街道)是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招标、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组织资金拨付等工作。市主管行业部门负责项目审批、监管和业务指导。项目开工后,市主管行业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市主管行业部门有关业务科室不定期对项目进度、资金拨付进度进行督导、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程顺利推进。针对2021年省级调研监测发现我市的“项目开工率较低、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我市采取的整改措施主要有:一是先易后难,分批进行项目设计,缩短设计周期;二是采取公开招标和简易程序相结合,缩短招标周期。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分阶段拨付资金。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
使用成效
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2021年衔接项目共投入衔接资金13549万元,实施164个项目,完成率100%。全年拨付资金12692.28万元,支付率93.68%。
164个项目中工程类项目156个,其中35个交通类项目,36个水利类项目,17个农业类项目,郑州市派驻村第一书记项目8个,巩义市派驻村第一书记项目60个。通过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村组道路、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为我市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2021年7月底,全省平均支付进度为54.49%,我市支付进度为15.48%;10月底全省平均支付进度为79.99%,我市支付进度为57.86%。
2.预算执行率
2021年巩义市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49万元,其中:中省资金2920万元,郑州市市级资金6721万元,本级资金为3908万元。全年实际支付12692.28万元,结余资金共计856.72万元(其中质保金166.2万元),支付进度93.68%。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2020年12月,全市脱贫(享受政策)户2982户8010人。两类人群共26户77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6户22人,边缘易致贫户20户55人。2021年12月,全市脱贫(享受政策)户2929户7852人。监测对象940户2472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34户74人,脱贫不稳定户6户2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900户2375人)。截至2021年12月30日,全市享受政策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由2020年的15488.27元增长至17137.61元,增幅10.65%。全市享受政策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年人均纯收入由2020年的15452.02元增长至16574.98元,增幅7.27%。
4.分任务指标
2021年我市实施项目164个,实际完成任务量达到绩效目标申报任务量,衔接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定执行,未突破管理办法,产业类项目持续推进带贫机制,尽可能多的吸收贫困劳动力就近务工就业,使脱贫户和脱贫村受益最大化,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往年项目持续运行,发挥效果良好;基础设施类项目质量均达到相应标准,后续管护不存在问题。
5.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
我市以确保脱贫户稳定增收,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效为目标,不断加大产业资金投入。2021年共投入财政衔接资金7291.95万元,占总投资的53.81%,对接各类产业项目65个,持续加大产业投入力度。通过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及销售、扶持种植、养殖大户、发展仓储、厂房等方式,不断推进脱贫村产业发展和脱贫户增收。整合多种资源,积极帮助脱贫村、脱贫户农产品销售。根据《巩义市产业扶贫奖补办法》,脱贫户到巩义市外务工,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的,根据工作时间和年收入标准,可领取1500-4500元不等的就业奖励金。2021年共对全市对96名自主创业脱贫户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共计26万元。通过正向激励,切实带动脱贫户实现就业增收脱贫。有力激发了全市脱贫户的内生动力,形成了劳动光荣、勤劳脱贫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6.特色优势产业重点绩效评价
根据《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我市选取涉村镇花椒、大峪沟镇花椒、蔬菜两个特色优势产业为典型案例,对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资金开展了自评,自评得分为76分。主要对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库建设、资金投入、效益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评价。我市优势特色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包括涉村镇南庄村、上庄村、西沟村、凌沟村、罗泉村、大峪沟镇将军岭村等,共涉及2个镇26个行政村,目前连片发展规模为3724.2亩,全市该产业发展总规模为8919亩,连片发展规模占该市产业发展总规模比例为41.8%。2021年参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农户1200户。我市特色优势产业2021年通过土地流转收入、就业收入、产业销售收入、分红收入等方式增加农户收入总值为402.48917万元。
工作评价
在数据材料报送及日常工作中,我市年度衔接资金数据、材料和系统上传均及时准确,没有发生过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等情况。
加减分
1.机制创新
一是结合我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发函至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主管单位,抓紧时间对接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达到报账条件的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完成支付手续。
二是结合省、郑州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巩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巩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进一步细化,用于支持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可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等管理费和安排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同时对管理机制如用于贫困村比例和产业比例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
三是为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实施,巩义市财政局成立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保障专班。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支持巩固脱贫成果重点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等。
四是建立了项目资产管理季考核、季报告制度,每季度对各镇(街道)资产登记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每季度各镇(街道)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报告扶贫项目的管护及效益发挥情况。随着一系列管理机制的建立,初步形成了市、镇、村三级负责的扶贫资产管理体系,实现了扶贫资产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为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实现保值增值提供了制度保障。
2.减分情况
一年来,巩义市所有衔接资金和项目全部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在执行过程中未出现随意调减、数据造假和违规违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