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为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豫财农综〔2021〕37号)和《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巩义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巩义市2023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考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自评工作,我市召开专题会议,由市财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组成绩效考评组,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对各镇(街道)2023年度实施的衔接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考评,从资金保障、项目管理、使用成效等各个环节开展自评。二是强化考评力度,严格绩效考核。按照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委相关要求,结合年度项目建设工作实际,通过实地抽查项目建设、运维管护情况,进村入户查看联农带农实效等方式,对全市衔接资金绩效工作进行考评,为全市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自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
根据我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要求,我们从资金保障、项目管理、使用成效和工作评价等方面对2023年全市衔接资金项目进行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102.8分。存在主要问题: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
(一)资金保障
1. 市县履行支出责任情况
2023年巩义市共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36万元、省级资金1682万元、郑州市市级资金6954万元,巩义市本级资金3908万元。中央、省、市、县衔接资金已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公示。今年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成果任务,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投入保持总体稳定,与2022年安排数持平,确保本级衔接资金投入规模不低于上一年衔接资金投入规模。
2.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解下达进度
2023年,巩义市密切关注上级衔接资金下达时间,按照要求及时接收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衔接资金预算指标,在规定时限内将预算资金分配到资金管理或使用单位,并做好资金分配的公告公示,不存在超时限接收和分配资金的问题。
(二)项目管理
3. 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我市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乡振〔2021〕11号)、《郑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郑乡振〔2021〕1号)要求,经过村申报、镇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等程序建立《巩义市2023-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重点围绕支持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谋划项目,将扶持产业发展、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纳入项目库。进一步提高产业衔接资金占比,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占项目库规模总额的60%以上。2023年3月,根据年度资金安排情况和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需要,我市对2023年项目库进行了调整完善,调整后2023年共入库项目228个,投资规模4.7亿元。
4. 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2018〕130号)要求,突出衔接资金使用成效,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我市坚持把绩效评价贯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持续效益。如:经营性产业项目重点评价其联农带农、收益上缴、分配使用、保值增值和风险管控等;公益性项目重点评价其带动效应和运营管护情况等。
主要做法:一是明确绩效目标。项目申报时,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设置绩效目标,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予立项实施。二是严格审核批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对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绩效目标批复。三是开展跟踪监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和运行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动态项目跟踪、数据抽查、填写绩效监控表等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监控”,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四是及时组织项目自评。年终项目完成后及时指导项目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资金的经济性、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自我评价。五是开展区域性重点评价。创新绩效管理,选取鲁庄镇作为重点评价对象,对该镇2022年度实施的所有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对该镇资金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
5. 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巩义市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巩财〔2021〕76号)等文件要求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对公告公示内容、公开方式等进行了明确,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建立市、镇、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
巩义市对资金分配结果、资金实施情况、项目库、资金完成情况、资金项目计划等都按要求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镇、村两级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公示专栏,将所有到村到户项目(基础设施、技能培训、产业扶持等)进行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单位在衔接项目开工建设后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实施地点、实施期限等重要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6. 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跟踪督促项目实施进度。我市所有衔接资金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和市级监管机制,各镇(街道)是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招标、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组织资金拨付等工作。市主管行业部门负责项目审批、监管和业务指导。项目开工后,市主管行业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市主管行业部门有关业务科室组织第三方验收机构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督导、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月通报、季考核等方式,对全市各镇(街道)实施项目进度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是做好省级调度发现问题整改。2023年10月,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联合督导组,对我市第三季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调度,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衔接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产业帮扶效益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督导。10月底,督导组根据督导情况,向我市反馈了“2022年巩义市河洛镇五龙村石榴基地分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收益资金上缴不及时,该项目于2022年7月18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与巩义市洛农石榴种植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至2023年10月13日上缴收益38.25万元,暂未分配使用。现场核查发现该租赁车间使用率不高,每年仅石榴收获季节(约3个月)使用,且车间二层基本处于闲置状态。”问题。接到反馈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到位,一是对项目收益及时收缴并分配,二是利用收益资金对项目进行改造和完善,进一步提高该项目的使用率。
(三)使用成效
7.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2023年我市共投入衔接资金14380万元,全年拨付资金13949.01万元,支付率97%。根据全省7月初和10月初两次通报,我市6月底支付进度为50.7%,9月底支付进度为78.2%。两个考核节点均超序时进度且达到全省平均进度。
实施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107项,项目完工率100%,其中工程类项目98项,奖补类项目6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项,项目管理费1项。98项工程类项目中,道路交通类项目54项共新建村组道路43.398公里、垒砌石砌挡墙899米;水利类项目23项共新建蓄水池(水罐)13座、铺设引水管网38.733公里、新打机井5眼、新建河道1383米长;产业类项目21项共新建厂房(养殖车间)46418.06平方米、民宿8347平方米。
8. 预算执行率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紧盯项目建设进度,建立资金项目台账周报告制度,进一步简化预算执行、投资评审、报账制审批等工作流程,着力提高资金支出效率。2023年预算支付率达到97%;1-2年的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我市不存在2年以上的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坚持把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任务来抓,从健全体制机制入手,做细做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采取全面筛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2023年先后开展两轮集中排查,全年新识别纳入监测户15户41人,实现了应纳尽纳目标。二是精准帮扶机制。对按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第一时间明确一名公职人员作为帮扶责任人,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工作,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社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等方面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展开一对一帮扶,坚决防止纳入不帮扶和帮扶不及时现象出现。三是坚持维稳慎退出。严格执行风险消除标准和程序,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不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2023年通过精准帮扶,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585户1663人。四是全面抓好“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政策措施,落实好部门沟通和定期数据比对共享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五是强化帮扶产业发展及资金项目管理。我市2023年共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4380万元,实施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107项,围绕灾后农房重建,为安置区配套项目12个、总投资874.01万元;围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安排项目53个、投资2898.52万元;围绕小微企业园建设安排2个项目,建设标准化厂房3栋15192平米、投资2314.1万元;围绕乡村文旅产业发展安排项目11个、总投资2248.81万元;围绕农业产业化建设,安排项目12个总投资3574.2万元;围绕美丽镇区建设安排项目3个投资1594.87万元;围绕“软弱涣散”村整改安排项目5个投资361.9万元。六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国网系统中现有157户509人,全部采取回购闲置房分散安置,15个安置点均分布在镇区或产业园区附近,居住条件成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七是稳岗就业有力有效。实行“月报制度”,动态监测我市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培训情况。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脱贫户,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通过春风行动等活动搭建招聘平台,筛选出合适的岗位信息,促进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八是持续推进“返贫保”工作。由市财政出资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每名家庭成员购买防返贫保险。凡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均可享受最高2万元的保险理赔,为防范返贫致贫加筑一道“保护墙”。
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22846元,增幅13.5%。
10. 分任务指标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023年我市实施项目107个,实际完成任务量达到绩效目标申报任务量。一是衔接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执行,不存在负面清单项目,不存在偏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的主方向情况。二是持续完善产业类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尽可能多的吸收脱贫劳动力就近务工就业,使脱贫户和脱贫村受益最大化;三是加强后续管理,产业项目持续运行,发挥效果良好。基础设施类落实管护制度和管护责任,后续管护不存在问题。
(2)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我市共收到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提升任务)中央资金54万元,扶持项目1个,实施了巩义林场嵩山营林区森林防火管道建设项目,目前已完工。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嵩山营林区森林防火安全用水条件,满足3000亩油松纯林森林防火灭火用水需求。
11.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
我市以确保脱贫户稳定增收、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效为目标,持续加大产业项目资金投入。2023年,中央资金用于产业项目1372.68万元,占当年中央资金1836万元的74.76%。
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
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衔接资金合计用于产业9151.46万元,占当年总投入14380万元的63.64%,比2022年用于产业的比例60.89%高2.75个百分点。
13. 特色优势产业重点绩效评价
我市制定了《巩义市关于推动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从项目实施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保障措施、过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合理安排,为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方案明确了未来几年的工作目标,即加强主体培育和要素保障,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投产。在稳定现有面积基础上,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进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加快新项目创建,形成全链条配套、全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的格局。
根据《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我市选取夹津口镇鹌鹑养殖,鲁庄镇、河洛镇、夹津口镇乡村文旅发展,康店镇、米河镇、回郭镇农产品加工及销售等特色优势产业为典型案例,对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资金开展了自评,主要对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库建设、资金投入、效益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评价,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工作评价
15.数据材料报送及日常工作质量
2023年巩义市财政继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度重视财政衔接绩效评价工作,在数据材料报送及日常工作中,我市年度衔接资金数据、材料和系统上传均及时准确,没有发生过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等情况。
(五)加减分
16. 机制创新
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财政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积极对接沟通,提高预算审核效率,缩短审核周期,采取审核一批、立项批复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方式,通过分批批复、压茬推进的方法,促进项目建设工作快速、稳步推进;同时,与市自然资源规划、住建、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跟进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进程,开辟绿色通道缩短手续办理周期,保障项目精准落地。
二是建立日常督导机制。监理单位每天将已开工项目项目实时进展照片进行报告;加强日常督导,每周组织监理单位、第三方验收机构等对项目建设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重点对关键施工环节、施工工艺等查验把关,充分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建立强力推进机制。建立周例会、双周通报、月考核等机制。每周组织召开全市项目推进会,研判解决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安排;每半月对全市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存在问题等进行通报,并呈送市主要领导;每月将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全市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进行打分排序。
四是建立质量检测机制。严把项目质量关,所有项目均设置市级监理,监督、指导施工单位按图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施工。在此基础上,道路类项目由市交通部门全程监管,厂房、民宿等房建类项目由市住建部门全程监管,其它项目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项目整体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确保项目施工质量牢靠。
五是建立项目验收机制。项目竣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属地镇(街道)提出申请,经镇级验收通过后,市级组织第三方验收机构对竣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工作通报、整改通知、工作提醒、督办函等形式,向相关镇(街道)反馈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六是坚持限时办结机制。在资金支付环节,坚持限时办结,开辟绿色通道。财政局内部科室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从报账资料审核、工程款备案、用款计划审批、到资金支付整个流程均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尤其在对考核有明确要求的关键节点,打破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报账的常规,做到应拨尽拨,随到随拨。从4月起到11月底,我市每月支付进度均达到时序进度。
七是坚持支付数据对账机制。为保证上报支付数据真实性和一致性。财政部门对已清算支付数据及时在直达系统中做好支付关联,并与一体化系统核对无误。同时将支付数据发送乡村振兴部门核对,做到一体化系统、直达系统和防返贫监测系统三者数据保持一致。上级财政部门历次通报的三项数据的一致性,我市报送数据的差异率均为零。
八是创新绩效评价方式。开展重点区域绩效评价,选取鲁庄镇作为重点评价对象,对该镇2022年度实施的所有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重点评价,评价结果为“优”,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对该镇资金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
17. 减分情况
一年来,巩义市所有衔接资金和项目全部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过违规调减本级预算资金的情况;上报的调度数据和自评材料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数据造假等弄虚作假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违规违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