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豫财农综〔2021〕37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巩义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巩义市2025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自评工作,我市召开专题会议,由市财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组成绩效考评组,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对各镇(街道)2025年度实施的衔接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考评,从资金保障、项目管理、使用成效等各个环节开展自评。二是强化考评力度,严格绩效考核。按照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结合年度项目建设工作实际,通过实地抽查项目建设、运维管护情况,联农带农资料、资金绩效评价资料审核等方式,对全市衔接资金绩效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为全市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自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绩效评价自评情况
根据我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要求,我们从资金保障、项目管理、使用成效和工作评价等方面对2025年全市衔接资金项目进行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102.9分。
(一)资金保障
1. 市县履行支出责任情况
2025年巩义市共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4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58万元、省级资金2028万元、郑州市市级资金6833万元,巩义市本级资金3908万元。今年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成果任务,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投入保持总体稳定,与2024年安排数持平,确保本级衔接资金投入规模不低于上一年度投入规模。
2.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解下达进度
2025年,巩义市密切关注上级衔接资金下达时间,按照要求及时接收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衔接资金预算指标,在规定时限内将预算资金分配到资金管理或使用单位,并做好资金分配的公告公示,不存在超时限接收和分配资金的问题。
(二)项目管理
3. 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我市在《巩义市2023-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村级申报、镇级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等程序,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6月对项目库进行了调整完善。重点围绕支持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谋划项目,将扶持产业发展、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纳入项目库。调整后2025年共入库项目282个,投资规模4.1亿元。本年度实施的项目全部从2025年度项目库中选取。
4. 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中共巩义市委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巩发〔2020〕3号)要求,突出衔接资金使用成效,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我市坚持把绩效评价贯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持续效益。如:经营性产业项目重点评价其联农带农、收益上缴、分配使用、保值增值和风险管控等;公益性项目重点评价其带动效应和运营管护情况等。
主要做法:一是明确绩效目标。项目申报时,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设置绩效目标,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予立项实施。二是严格审核批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对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绩效目标批复。三是开展跟踪监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和运行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动态项目跟踪、数据抽查、填写绩效监控表等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监控”,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四是及时组织项目自评。年终项目完成后及时指导项目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资金的经济性、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自我评价。五是开展区域性重点评价。创新绩效管理,选取夹津口镇、康店镇、小关镇、回郭镇作为重点评价样本镇,对该镇2024年度实施的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对该镇资金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经评价,康店镇、夹津口镇两个基础设施类项目评价结果为“优”;小关镇、回郭镇两个产业类项目评价结果为“良”。
5. 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巩义市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巩财〔2021〕76号)等文件要求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对公告公示内容、公开方式等进行了明确,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建立市、镇、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
巩义市对资金分配结果、资金实施情况、项目库、资金完成情况、资金项目计划等都按要求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镇、村两级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公示专栏,将所有到村到户项目(基础设施、技能培训、产业扶持等)进行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单位在衔接项目开工建设后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实施地点、实施期限等重要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6. 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跟踪督促项目实施进度。我市所有衔接资金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和市级监管相结合机制,各镇(街道)是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招标、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组织资金拨付等工作。市主管行业部门负责项目审批、监管和业务指导。项目开工后,市主管行业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市主管行业部门组织第三方验收机构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督导、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市乡村振兴部门、财政部门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日调度、周例会、半月通报、月考核等方式,对全市各镇(街道)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使用成效
7.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2025年我市共投入衔接资金15427万元,全年拨付资金14900.47万元,支付率96.59%。根据全省8月和11月两次通报,我市7月底中央及省级资金支付进度为72.76%,超过全省平均序时进度7.14个百分点;10月底中央及省级资金支付进度为89.1%,较全省88.91%的平均进度高0.19个百分点。
全年实施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188项,其中工程类项目179项、奖补类项目6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项、项目管理费1项。截至2025年12月底,188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完工率100%,累计支付财政衔接资金14900.47万元,占比96.59%,其中,中央资金支出数2658万元,占比100%;省级资金支出数2028万元,占比100%;中省合计支出数4686万元,占比100% ;郑州市资金支出数6692.84万元,占比97.95%;巩义市资金支出数3521.63万元,占比90.11%。
8. 预算执行率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紧盯项目建设进度,建立资金项目台账周报告制度,进一步简化预算执行、投资评审、报账制审批等工作流程,着力提高资金支出效率。2025年预算执行率达96.59%;2022-2024年的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我市不存在2年以上的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我市坚持把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任务来抓,从健全体制机制入手,做细做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逐月开展常态化排查,定期进行全面排查,全年新识别监测对象1户4人,提前防范化解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健全数据交换机制,明确预警内容和筛查重点,按月执行数据交换,做好信息比对、筛查预警、数据推送等工作。二是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按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第一时间明确一名公职人员作为帮扶责任人,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工作,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社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等方面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三是坚持维稳慎退出。严格执行风险消除标准和程序,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2025年新标注风险消除141户346人,未出现返贫户。四是强化帮扶产业发展及资金项目管理。2025年累计投入各级衔接资金2687.07万元实施产业类项目7个,中央资金产业占比71.13%。新建钢结构厂房4座、 13715.31平方米,并配套消防水池2座。五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国网系统中现有155户498人,全部采取回购闲置房分散安置,15个安置点均分布在镇区或产业园区附近,居住条件成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六是稳岗就业有力有效。实行“月报制度”,动态监测我市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培训情况。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脱贫户,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通过春风行动等活动搭建招聘平台,筛选出合适的岗位信息,促进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七是持续推进“返贫保”工作。市财政每年筹措资金30万元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每名家庭成员购买防返贫保险。凡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均可享受最高2万元的保险理赔,为防范返贫致贫加筑一道“保护墙”。
10. 分任务指标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025年我市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188个,实际完成任务量达到绩效目标申报任务量。一是衔接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执行,不存在负面清单项目,不存在偏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的主方向情况。二是持续完善产业类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尽可能多的吸收脱贫劳动力就近务工就业,使脱贫户和脱贫村受益最大化;三是加强后续管理,产业项目持续运行,发挥效果良好。基础设施类落实管护制度和管护责任,后续管护不存在问题。
(2)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我市共收到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提升任务)中央资金100万元,扶持项目2个,实施了巩义市国有林场嵩山营林区水电建设项目,目前已完工。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林场消防条件,提升森林防火配套设施水平。
11.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
2025年,我市以确保脱贫户稳定增收、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效为目标,持续加大产业项目资金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1890.75万元,占当年中央衔接资金2658万元的71.13%。
(四)工作评价
12. 数据材料报送及日常工作质量
2025年巩义市财政继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度重视财政衔接绩效评价工作,在数据材料报送及日常工作中,我市年度衔接资金数据、材料和系统上传均及时准确,没有发生过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等情况。
(五)加减分
13. 机制创新
为避免设计单位在项目施工图设计环节,因惯性设计、过度设计、超标设计等问题导致造价畸高,在原设计方案基础上进行二次优化,以便更好的节约财政资金。二次优化指在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完成后,图纸审查进行前,由第三方优化咨询单位或聘请专家团队,通过指标测算、调整设计、改进施工方案等方式对原设计方案进行的优化。对于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2025年巩义市米河镇小微企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进行了设计优化程序。通过建立完善设计二次优化机制,一方面有效防止了过度设计、超标设计等问题导致造价畸高,另一方面也确保了项目能够顺利建设,及时发挥效益。
14.减分情况
一年来,巩义市所有衔接资金和项目全部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过违规调减本级预算资金的情况;上报的调度数据和自评材料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数据造假等弄虚作假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违规违纪情况。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