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体服务保障
21. 公共文化服务
(75)收听广播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广播节目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服务标准: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广电总局、中央宣传部。
(76)观看电视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电视节目服务。
服务标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
务覆盖地区,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广电总局、中央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