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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026-03-25
2026年巩义市文物保护提示信息

为切实守护我市珍贵历史文化遗产,预防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文物防火安全向广大市民和游客提醒如下:

1.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进入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革命旧址等场所,请自觉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交由管理人员保管,严禁在保护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

2.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避免因飞火引发文物火灾事故。

3. 文明参观不碰明火。参观过程中,请勿使用蜡烛、火把等明火照明,严禁在文物建筑内烧烤、野炊或进行其他用火活动。

4. 注意用电安全。请勿在文物场所内私接电源、违规给电动设备充电,发现电气线路破损、老化等现象,请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5. 自觉清理可燃物。不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堆放柴草、杂物等易燃物品,共同保持文物周边环境整洁安全。

6. 发现火情及时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文物场所火情或火灾隐患,请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第一时间告知现场管理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文物安全重于泰山,防火责任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和游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参观、安全出行,共同守护好巩义的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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