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5-06-11 2025-06-11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老房子办证问题的答复

来信市民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老房子办证问题,办理不动产权证需先办理首登,再办理首转。您可到不动产“登记难”专班(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配楼224)进行问题登记,登记后专班根据登记情况联系辖区镇办核实小区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等信息,专班根据群众登记的问题及镇办反馈的信息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和辖区镇办召开研讨会。建设单位存在的,建设单位作为申请主体,建设单位不存在但有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作为申请主体,都不存在的报经市政府同意,可以由辖区镇办或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主体,专班指导申请主体对申请资料进行补充,通过补充用地手续、规划核实、竣工验收、房屋土地测绘各环节手续后,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专班意见设置绿色通道进行首次登记。

首次登记办理完成后,凭借完税证明及房屋交易手续,可以前往政务中心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