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4月,我市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百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3.65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经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巩义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24558.4公顷(36.84万亩)。其中,水浇地12306.53公顷(18.46万亩),占50.11%;旱地12251.87公顷(18.38万亩),占49.8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001.52公顷(16.50万亩),占44.8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208.78公顷(6.31万亩),占17.1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877.98公顷(10.32万亩),占28.0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957.87公顷(2.94万亩),占7.9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12.25公顷(0.77万亩),占2.09%。
二、园地
园地3372.22公顷(5.06万亩)。其中,果园3274.55公顷(4.91万亩),占97.10%;其他园地97.67公顷(0.15万亩),占2.90%。
三、林地
林地42853.11公顷(64.2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0326.05公顷(30.49万亩),占47.43%;竹林地5.44公顷(0.01万亩),占0.01%;灌木林地10852.7公顷(16.28万亩),占25.33%;其他林地11668.92公顷(17.50万亩),占27.23%。
四、草地
草地2632.38公顷(3.95万亩),我市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
湿地475.83公顷(0.7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037.54公顷(31.56万亩)。其中,城市3602.91公顷(5.40万亩),占17.13%;建制镇3526.65公顷(5.29万亩),占16.76%;村庄12082.53公顷(18.12万亩),占57.43%;采矿用地1674.97公顷(2.51万亩),占7.9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0.48公顷(0.23万亩),占0.72%。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732.54公顷(4.1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32.69公顷(0.35万亩),占8.52%;公路用地1695.55公顷(2.54万亩),占62.05%;农村道路803.64公顷(1.21万亩),占29.41%;管道运输用地0.66公顷(9.9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106.18公顷(6.1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342.39公顷(5.01万亩),占81.40%;水库水面120.39公顷(0.18万亩),占2.93%;坑塘水面263.29公顷(0.39万亩),占6.41%;沟渠108.89公顷(0.16万亩),占2.65%;水工建筑用地271.22公顷(0.41万亩),占6.6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要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全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