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自然资告字[2023]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备注 |
1 | 2023-027 | 米河镇赵岭村 | 400312.65 | 高等教育用地 | <1.5 | <30 | >35 | 50 |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闲置土地等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三、有用地意向的用地者可于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27日17时00分前,持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身份证(委托他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3室提出书面用地意向申请。经我局审查后,具备申请条件的且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用挂牌出让;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用协议出让。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巩义市政通路22号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4589588
联系人:白先生
电子邮件:gyland-lyk@163.com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