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自然资告字[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受让人 | 地块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成交价(万元) |
2023-039 | 巩义市国瑞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巩义市大峪沟镇薛庄村 | 397911.4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 | 11659 |
备注 | 该宗地拟新建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因此该宗地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控制指标如下:(1)该宗地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装配式建筑比例不少于35%);(2)该宗地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单体建筑应采用全装修,装配率不低于50%,同时应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的相关要求。该宗地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常6级核6级。 |
二、公示期: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巩义市政通路22号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4589588
联系人:白先生
电子邮件:gyland-lyk@163.com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