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土用〔2023〕17号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巩义市杜甫路街道东黑石关村大棚户区改造项目(西城华府三期)供地方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五十四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供地方案(巩自然资文〔2023〕106号),将位于李尚路以东、苏秦路以南,用地面积为16966.8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巩义市国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巩义市杜甫路街道东黑石关村大棚户区改造项目(西城华府三期)安置房用地。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