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6-27 2023-06-27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芝田镇西村镇等4个镇7宗代征道路绿地宗地用地的批复

巩政土用〔2023〕27号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巩义市芝田镇西村镇等4个镇7宗代征道路绿地宗地供地方案的请示》(巩自然资文〔2023〕1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供地方案,将位于巩义市芝田镇镇、西村镇等四个镇,面积7011.67平方米(约合10.52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巩义市芝田镇人民政府、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巩义市北山口镇人民政府、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作为绿地、道路使用(具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及面积详见7宗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附件:7宗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2023627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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