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米河镇等十六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2025年12月31日获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郑政函〔2025〕131 号)。现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规划成果有关内容进行公告:
一、批准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米河镇等十六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郑政函〔2025〕131 号)
三、批准日期:2025年12月31日
附件:《米河镇、小关镇、新中镇、竹林镇、大峪沟镇、西村镇、回郭镇、鲁庄镇、夹津口镇、涉村镇、芝田镇、河洛镇、站街镇、康店镇、北山口镇(青龙山街道)、孝义、紫荆路、杜甫路及永安路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