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25号
回郭镇李邵村:
为实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回郭镇李邵村集体土地0.7012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李邵村,G310国道以北,万达铝业厂区西、香港街以东、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以南。北至李邵村一组种植园地,南至北至李邵村一组耕地,西至李邵村二组耕地,东至河南万达铝业有限公司,拟作为工业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回郭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