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26号
回郭镇北杨庄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回郭镇北杨庄村集体土地0.7772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北杨庄村, G310国道回郭镇段以南、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以西。北至北杨庄村六组耕地,南至北杨庄村六组耕地,西至北杨庄村六组耕地,东至国有建设用地(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作为工业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回郭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28日